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诉讼时效是多久
提醒您,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提醒您,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临桂县位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西郊,县城为桂林市西城工业开发区,距桂林市区6公里。建县始于汉代元鼎六年(公元111年),距今已两千余年,从三国到清末,临桂县城都是郡、州、路、府治所在,有“桂都首邑”之称。临桂是一块风水宝地,历史上人才辈出。广西历史上第一位状元赵观文就出自临桂,自唐代以来,临桂共出了5名状元,2名榜眼,291名进士,被誉为“状元之乡”。清代名臣陈宏谋官至太子太傅、东阁大学士(宰相),其玄孙陈继昌三元及第,陈氏一门“五代”连科。近代出了国民政府代总统李宗仁,号称“小诸葛”的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等桂系首脑人物和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功显赫官至副总参谋长李天佑上将。在1996年7月的亚特兰大奥运会上,临桂体育健将唐灵生、肖建刚分别获得奥运会59公斤级和64公斤级举重金牌、铜牌。全县人口45万人(农业人口39.5万人,非农业人口5.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3.1万人。辖八乡六镇,165个村(居)委会。全县总面积220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2171.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5441公顷,水田28494公顷、旱地6947公顷),水域面积30.17平方公里,森林面积111.46万亩。